忽如其来的变故,着实打了个周翊措手不及。
他是真没想到,就在他刚刚给严励发布任务,严励也刚刚准备执行命令之际,省检察院会忽然来这么一下子。
这是什么意思?
是单纯冲着严励来的,还是,冲着他来的?
不管冲着谁来的,他都先得把事情搞清楚再说。而这个时候,就体现出结善缘的重要性了!
他立刻给伍道军拨去了电话。
你让我协助秘密调查我答应了,那我向你打听一些不违背原则的内幕情况,这点小忙你总不能不帮吧?
伍道军接到电话之后,很爽快地答应帮忙,然后隔了二十分钟左右,就将电话打了回来。
“周厅,我问了一下。是检察院在审查核实宋天临强奸案的过程中,发现了案件侦办人严励在获取口供时,对宋天临实施了刑讯逼供的重要线索——包括宋天临本人的描述,和其他人的证词。于是决定对严励立案侦查。从程序上来讲,是没有任何问题的。”
确实没有问题,根据《最高检关于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》,涉嫌‘以殴打、捆绑、违法使用械具等恶劣手段逼取口供的;’的,应予立案。
而伍道军的口中,周翊立刻发现了关键字——‘其他人’。
宋天临本人的描述,并不会成为立案侦查的决定性因素,所以立案的关键就落在这个‘其他人’的证词上。
而据周翊判断,所谓的‘其他人’,有很大可能性,是当时参与讯问的刑侦人员之一。
“伍处长,多谢了。”周翊道了一声,然后挂断了电话。
在宋天临一案中,存在‘刑讯逼供’吗?
实事求是地讲,是存在的!
无论是垫着书本抡大锤,还是爱的魔力转圈圈,又或者倒拔垂杨柳,都属于肉刑或变相肉刑。
周翊可以理解,严励这样做是出自于对宋天临这种人渣无尽的恨意,而且并未造成致伤致的残严重后果,但是,作为一名刑警,违法就是违法了!
而他身为公安厅分管刑侦的副职领导,对下属违法这样的事情,则必须要有一个明确的态度。
所以在原则上,他肯定不能对严励有所偏袒和包庇。
但在实际上——现在整个公安厅谁不知道严励是我的人?你检察院拘传我的人招呼也不打一声,而且早不拘传晚不拘传,偏偏在我派严励执行任务的时候拘传,是什么意思?
实质证据没有,凭其他人的证词就决定立案侦查。
呵,不就是想翻案吗?
既然你们要翻案,那就别怪我翻桌子!
办公室里,常务副厅长田政兵正笑咪咪地喝着茶水。
严励被省检察院的人带走的事儿,估计公安厅上下早传遍了。
要问他是什么感觉,就两个字儿‘痛快’!
现在整个公安厅谁不知道严励是周翊的人?而且还是从他这边叛逃过去的。
他开始还感觉很奇怪,严励为什么会冒着得罪他的风险,仿佛失智一样忽然就投靠了周翊。
后来通过调查他才发现,在宋天临强奸一案中,两个受害女孩均与严励有关,更重要的是,去年那个被宋天临等人轮番侮辱于酒店割腕身亡的女孩,竟然也是严励老战友的女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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