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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百章 大龄i人


天黑的时候,白榆带着一大家子回到了原来的公寓。

这里的住户明显变少,他们一路几乎没有碰到什么人。

楼道里静悄悄的,一片死寂。

亮着灯的窗户也没有几个。

老苟背着着陈森,和陈叔一起去了他家住,其他人各回各家。

欧仲文提醒大家不要开灯,先过今天看看风头再说。

大家很难得的没有反驳他。

白榆带着朴朴回到家里,接着月光稍稍收拾了一下床铺,摸黑冲了个澡,就睡下了。

一连好几天,三家人都没有出门。

有白榆的空间在,他们不愁吃喝。

晚上大家聚在一起做饭吃,老苟喝着豆浆都一副醉醺醺的样子。

“这日子好啊,好啊!”

“不用颠沛流离!”

“不用跟不喜欢的人接触!”

“就这么过一辈子也挺好。”

“感谢我们小榆,让大家在废土过得这么轻松。”

欧仲文不解:

“您都这么大岁数了,为什么还怕跟人接触啊?”

“我以为只有年轻人分i人e人呢。”

老苟瞪眼,一张脸明明没有什么皱纹,但就是感觉老。

这一瞪眼,看起来更老了。

“爱什么?亿什么?”

“不懂!”

“但是,你说我一把年纪,我懂了。”

“我很不高兴。”

陈森也逗老苟:

“所以,您老高寿啊?”

“咱认识这么久了,我都不知道。”

欧仲文坏笑:

“当一个人的年龄变成不可说,必然意味着他年纪很大很大了。”

“所以老苟,咱别掩耳盗铃了。”

“说说呗!”

“就算你五十岁了也没关系啊,咱们大家顶多从兄弟变忘年交。”

老苟:去尼的忘年交,我今年也不过二十五岁而已。

众人哄堂大笑。

老苟有些尴尬,但依然嘴硬:

“这是实际年龄,虚岁二十六了。”

欧仲文嘎嘎乐:

“行行行,虚岁二十六,虚岁二十六。”

“四舍五入,咱们大家都是同龄人。”

“这里只有一个老年人,那就是陈叔。”

陈叔举手:

“老年人在这里。”

“可惜我有儿子,不然我就说我虚岁二十七。”

一句话再次逗笑大家。

老苟的脸有点红:

“陈叔你,为老不尊。”

看着顶着一张跟陈叔差不多年龄的脸的人叫“陈叔”,大家觉得莫名的滑稽,再次大笑了起来。

只是,这笑声是充满了善意的。

过了多年颠沛流离的生活,见过各色各样的人的老苟完全看得出。

他装都装不出生气的样子,咧着嘴笑了

市政府。

金宇拄着拐杖,冲进了新任市长办公室。

“姓熊的,你个人渣!”

熊毅看到他张牙舞爪的样子,丝毫不怵,慢条斯理地放下手中的文件,挥了挥手让试图把金宇请出去的秘书们退下。

“又见面了,小宇。”

“我知道我们还会见面的。”

“你看,果然见了。”

金宇看着西装革履,头发剪得短短的,胡子也被剃掉,仿佛年轻了十岁的熊毅:

“怎么?”

“换身皮就觉得自己成法西斯了?”

“可以为所欲为了?”

熊毅坐在那里,明明是在仰视金宇,却自有一种上位者的气势:

“师弟此言差矣,我可不光是换了身皮啊。”

“还让A市旧貌换新颜了。”

金宇:旧貌换新颜就要拿我金家开刀?金麟、金魏莱……你杀了那么多的金家人……故意的是不是?故意蒙上他们的脸,在行刑前几十秒才让他们露出真容,为的就是让我来不及打你电话跟你求情。

熊毅:师弟这是哪里话,被我砍头的又不止金家的人,还有奥古斯特家族,个曹氏家族的个别人呢。我要防也是防着你们三股势力找我求情。

金宇嘴角抽搐:

“合着连这都是我自作多情了!”

“好,好,很好!”

“你这是不打算给我金家活路了,是吧?”

“不用那么麻烦,师兄,我自己送上门来了,要杀要剐随你便。”

金宇脖子一梗,像一条躺在砧板上待宰杀的鱼。

熊毅过来,按着他的肩膀让他坐下:

“休息下吧!”

“咱慢慢说。”

“你要喝什么?”

金宇赌气:

“我什么都不喝。”

“怕你让人下毒,毒死我。”

熊毅双手抱胸,居高临下看着他,像在看笼子里的猎物一样:

“那不至于。”

“我需要你活着,师弟。”

金宇的心里涌起一丝暖意,他就知道,师兄还是念着旧情的。

熊毅接下来的话,彻底打碎了他的幻想。

“和其它家族一样,你需要跟市政府签订合约,把百分之五十一的股权让渡给政府。”

“正好你今天来了,那就签署一下。”

熊毅亲自拿过来一份合同,放在了金宇面前。

金宇难以置信地看着熊毅:

“和其它家族,一样?”

“百分之五十一?”

熊毅点头:

“是!”

“这是为了防止过去的悲剧重演。”

“以后,再也没有四大家族混战,底层人受苦的事发生了。”

“大家都归市政府统一管理。”

金宇冷笑:

“什么市政府?”

“不就是独裁政府吗?”

“这天下,从此就改姓“熊”了。”

熊毅竟然认真思考了一下:

“如果是别人说这话,那我肯定要反驳。”

“但是咱们之间,就明人不说暗话了。”

“是!”

“这天下,从此就姓“熊”了,只能姓“熊”了!”

金宇愣愣地看着他:

“这才是你的真面目吧,师兄。”

“刚愎自用、冷血无情。”

“这些年,你装得好辛苦啊。”

熊毅:我发现你特别纠结于我是不是“有情”。

我想说,师弟,我是有情的,过去的日子对你的爱护也不是装出来的。

那么小,那么可爱,离开了父母害怕得缩在床脚不敢睡的小屁孩,是值得爱护的。

你总想回到过去,我又何曾不想?人生若只如初见,该有多好。

时间是怎么让一个跟在我身后,用衣袖擦鼻涕,把师父给的一颗糖吃掉一半,另一半攥在手里拿到后山给我吃,发现糖化了后“哇哇”大哭的小屁孩变成一个左搂右抱夜夜笙歌,以虐杀为乐的纨绔的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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