也就是城区,会是最安全的地方。
现在看来,不见得。
城区追捧锦鸡,年轻的小姐骑在毁灭种的白马身上。
毁灭种是无法被驯服的。
它的美丽只是昙花一现,是还没有变异完全。
敲碎它的牙齿,它会用牙床撕咬,抹掉它的骨刺,它会用血肉冲撞。
毁灭种的毕生使命是杀戮。
“再说吧,”余溪风对阿越道:“你来了,那正好,跟我一起来练。”
阿越脸上本就有着羞惭,闻言乖乖过去。
阿越和余溪风面对面,双手平举,看起来跟斗鸡眼似的。
章秋在旁边笑出声来,就连余溪风也乐了:“起开,跟个傻子似的,挡我光了。”
阿越调整了一个位置,在余溪风斜对面,余溪风偶尔会用言语提醒,
给阿越纠正姿势,不要把重心压在膝盖上。
十分钟过去了,阿越一身大汗。
一直等到余溪风开口:“今天先到这里。”
阿越才坐了下去,在地上捶着腿,仰头看余溪风。
同样的动作,在阿越进来之前,余溪风已经维持了半个小时。
余溪风的神色没有什么变化,只是额头上有着微微汗意。
阿越眼神崇拜。
只有亲自体验过,才知道这其中的难度和功夫。
等到余溪风收工,阿越主动讲了今天的事。
那位楚小姐叫楚彤,是楚越吴的堂妹。
阿越生父早亡,母亲改嫁。
打小便跟着姥姥。
阿越每天发愁的是学费和生活费。
姥姥上了年纪,那个时候还没有各种各样的天灾。
市场上,各种衣服百花齐放,
加上电商,市场上充斥着便宜的衣服。
衣服坏了就坏了,直接扔,没有缝补的必要。
并没有多少小作坊的生存空间。
姥姥只能偶尔接到一点缝线,补扣子这种小活。
挣的还没有阿越在垃圾桶里捡瓶瓶罐罐多。
姥姥带着她,一天到晚,不是这里痛,就是那里痛,
老太太大字不识一个,好糊弄的很,根本管不住阿越。
阿越从小就跟街溜子一样,天天在外边混,
读书稀松,顶着一头鸡毛一样的短发,在外面和人打架斗狠。
小升初那一年,姥姥天天愁她的学费,愁的狠了,就骂他那不着调的娘,和早死的爹。
那一年,阿越的大伯,西装革履地叩响了阿越家的门。
大伯说:“阿越是楚家的孩子。”
他说,会供阿越到城里最好的初中念书,和楚彤一起住。
阿越不想去。
姥姥从来没有发过那么大的脾气,她捡着柴火棍,用棍子撵着阿越去了。
姥姥骂道:“你拖累我这么久,老婆子我还想过几天松快日子,赶紧给我滚,我这里没有你的饭吃。”
楚越吴那时还是一个孩子。
以为眼见即真实。
她跟着大伯走了。
城里确实有很多的新东西。
楚彤学会了用热水器,用燃气灶,还有各种她没有见过的家电。
这样的生活,楚越吴以前做梦都不敢想。
她的零花钱和楚彤是一样的。
一笔巨款。
阿越拿到这笔钱就想回去找姥姥。
阿越仔细算过了,有这一笔钱,足够她和姥姥生活到她成年。
只要她成年了,正经的工作不会再因为童工而拒绝她。
不正规的作坊,也不会因为是童工,
明明一样的工作,却只付给她一半的工资。
阿越兴冲冲的,买了车票回到家乡。
然后被姥姥用烧火棍打了出来。
姥姥亲自将她押回了大伯家。
甚至将她偷偷回去的事瞒了下来,只说是自己不放心过来看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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